强迫症是指病人主观体验到源于个人的某些观念和意向的出现是不必要的,或其重复出现是不恰当的,但又难以通过自己的意志努力加以抵制,从而引起强烈的焦虑不安和严重的内心冲突,伴随的某些重复动作和行为往往是患者为了减轻其内心焦虑不安,屈从于令人不快的思想和意向或进行对抗而呈现出的继发现象。临床表现主要是在思维、情绪、意向和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强迫表现。
(1)强迫观念:明知某些想法和表现,如强迫疑虑、强迫对立观念和穷思竭虑的出现是不恰当和不必要的,却引起焦虑不安和痛苦,又无法摆脱。
(2)强迫情绪:出现某些难以控制的不必要的担心,如担心自己丧失自制会做出违法、不道德行为或精神失常等。
(3)强迫意向:感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内在驱使力或立即行动的冲动感,但从不表现为行为,却使患者深感焦虑、担心和痛苦。
(4)强迫动作:患者屈从或对抗强迫观念而表现出来的重复进行的动作或仪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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